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 勘劃之條件 ( 104 年 07 月 02 日)
第187條
船側開口、排水孔、衛生水管舷窗、欄杆、洩水口及船員住室之出入口等 ,應分別依第九十五條至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