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舶法  船舶丈量 ( 99 年 12 月 08 日)
第40條
船舶在國外建造或取得者,船舶所有人應請經主管機關委託之船舶所在地 驗船機構丈量。

依前項規定丈量後之船舶,應由所有人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船舶噸位證書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