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商法  海上保險 ( 98 年 07 月 08 日)
第132條
未確定裝運船舶之貨物保險,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知其已裝載於船舶時, 應將該船舶之名稱、裝船日期、所裝貨物及其價值,立即通知於保險人。

不為通知者,保險人對未為通知所生之損害,不負賠償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