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 數量競價 ( 106 年 07 月 11 日)
第24條
每一競價日之起、訖時間定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。

每一回合報價開始及終止時間之配置,由主管機關於每一回合開始報價時 間十分鐘前公布。前述時間以主管機關時間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