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 競價程序 ( 106 年 07 月 11 日)
第21-3條
競價程序進行中,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由主管機關宣布暫停競價程序之進 行,並視情形決定後續處理方式:

一、發生不可抗力情事。

二、競價者有重大違規情事。

三、其他不宜繼續進行競價程序之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