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
總則
( 106 年 06 月 13 日)
第5條
設置使用學術、教育電信網路之目的,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一、支援教學、學術或研究之應用。
二、建構學術、教育電信網路,提升學術水準,促進研究發展。
三、整合學術或教育等電信網路資源。
設置使用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之目的,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一、測試電信網路系統相關設備之型式認證所需技術。
二、開發或測試各類電信網路之通信或加值服務,以研擬服務之種類及內 容或評估服務之商業價值。
三、研究、發展或測試電信網路系統之技術或相關設備,以因應技術研發 之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