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 總則 ( 97 年 11 月 20 日)
第4條
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政策與制度、會計處理之方法、程序及原則,應依本 準則規定辦理;本準則未規定者,適用其他法令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