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 申請、許可及證照 ( 99 年 09 月 08 日)
第5條
電臺分為使用假天線與設置天線兩類。

申請設置電臺時,應由學校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後,檢具該機關同 意函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置許可及頻率指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