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及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核換發 ( 96 年 07 月 13 日)
第8條
業餘無線電人員之測試科目與及格標準如下:

一、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:測試無線電規章有關業餘部分十題、國際無線 電規則有關業餘部分十題、電學十五題、無線電學十五題共計五十題,至 少應答對四十題。

二、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:

(一)術科:耳聽抄收英文摩氏電碼三分鐘,至少應正確抄收十五個字組 ,每一字組相當於五個字符(字母、符號或數字)。

(二)學科:無線電規章有關業餘部分十題、國際無線電規則有關業餘部 分十題、電學十題、無線電學十題共計四十題,至少應答對三十二 題。

三、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:測試無線電規章有關業餘部分十五題、國際無 線電規則有關業餘部分十題、電學五題、無線電學五題,共計三十五 題,至少應答對二十五題。

通過測試之人員,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及格科目之證明書;證明書有效 期間為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