郵件處理規則  郵件種類及資費 ( 104 年 11 月 11 日)
第18條
郵件交寄時,應依種類付足資費;其費率依相關資費表之規定。但大宗交 寄之郵件,寄件人已依中華郵政公司之規定書寫郵遞區號,並分區捆紮者 ,得予優待。

郵件依第三章規定作特別處理時,應另付特別處理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