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鍰分期繳納辦法  ( 99 年 09 月 17 日)
第5條
經核准辦理分期之受處罰人,如有一期違約未按時繳納,尚未繳納之罰鍰 ,視同全部到期,移送強制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