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 警告標誌 ( 106 年 06 月 14 日)
第54條
慢行標誌「警49」,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。設於道路發生特殊 情況,影響行車安全路段將近之處。

本標誌下緣得設附牌標繪英文或說明慢行原因。英文附牌圖例如左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