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 警告標誌 ( 106 年 06 月 14 日)
第44條
當心動物標誌「警37」,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慢行。設於路旁放牧 地區、畜牧場所或野生動物保護區將近之處。

本標誌內動物圖案得以該地區最常出現之動物擇要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