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 警告標誌 ( 106 年 06 月 14 日)
第43條
當心身心障礙者標誌「警 36 」,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,注意身 心障礙者。設於復健醫院、身心障礙學校等身心障礙者經常通行處所將近 之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