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 計程車客運業 ( 106 年 11 月 07 日)
第91-3條
計程車客運業使用設置輪椅區之車輛提供服務,應命其所屬駕駛人參加該 管公路主管機關或其委託辦理之訓練並領得結訓證書,始得提供服務。個 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或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,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