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 防護設施設置標準 ( 85 年 06 月 15 日)
第24條
鐵路平交道除供公私事業機構專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管理維護外,餘均由 鐵路機構管理、維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