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 防護設施設置標準 ( 85 年 06 月 15 日)
第20條
第一種或第二種鐵路平交道看柵工,應於列車或車輛通過鐵路平交通一分 鐘至二分鐘之前,先使附設之手動警報裝置起動後放下遮斷器,並於列車 或車輛通過鐵路平交道後,停止警報並開啟遮斷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