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 路線選擇 ( 95 年 11 月 16 日)
第10條
選擇路線,除注意坡度、曲線之適宜及建築費之減省外,並應考慮下列事 項:

一、施工之難易。

二、需時之長短。

三、維時費及行車費用之多寡。

四、地質情形之良寙。

五、與其他交通水利設施之配合。

六、預留將來改良與擴充之餘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