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路線測量規則
路線選擇
( 95 年 11 月 16 日)
第10條
選擇路線,除注意坡度、曲線之適宜及建築費之減省外,並應考慮下列事 項:
一、施工之難易。
二、需時之長短。
三、維時費及行車費用之多寡。
四、地質情形之良寙。
五、與其他交通水利設施之配合。
六、預留將來改良與擴充之餘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