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行車規則  運轉速度 ( 106 年 12 月 29 日)
第84條
自動閉塞式或中央控制行車制區間運轉之列車,越過閉塞號誌機之險阻號 誌顯示處所進行時,應確認前途視距,以每小時十五公里以下之速度注意 運轉,準備隨時停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