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行車規則  列車編組 ( 106 年 12 月 29 日)
第59條
列車後端 (推進時為前端) 應掛守車、並派員值乘。但經鐵路局指定之列 車,不在此限。

特殊構造之車輛或損壞之車輛不能掛於列車中部者,除旅客列車外,得限 以一輛聯掛於守車之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