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行車規則  電力設備檢查與維護 ( 106 年 12 月 29 日)
第135條
鐵路機構對電力設備之狀況,應施行定期及臨時檢查與維護,以確保列車 或車輛能依規定速度安全運轉。

施行前項檢查與維護時,應由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錄,備供主管機關 隨時查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