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行車規則
路線檢查與維護
( 106 年 12 月 29 日)
第129條
鐵路機構對路線之狀況,應施行定期及臨時檢查與維護,以確保列車或車 輛能安全運轉。
前項之檢查與維護,應由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錄,備供主管機關隨時 查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