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及觀光遊憩重大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 中止或停止營運後之接管 ( 95 年 05 月 19 日)
第12條
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終止接管營運時,接管人應就接管營運事項進行結算, 並將接管營運事項相關資料,移交民間機構或主辦機關所通知之接續營運 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