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鐵道局處務規程  ( 107 年 06 月 15 日)
第6條
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鐵道運輸路網之研擬、策劃及推動。

二、鐵道工程建設計畫之研擬、審查、報核、協調、管制及考核。

三、鐵道工程建設計畫相關運務作業之研擬、規劃及審查。

四、鐵道工程建設計畫之財務規劃、預算籌編、財源籌措與調度、相關基 金調度管理及民間參與策劃。

五、鐵道工程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評估之研擬、規劃、報核、協調及追蹤查 核。

六、鐵道工程系統計畫噪音振動之評估。

七、鐵道工程技術文件之管理及鐵道相關業務資訊化之配合。

八、與國內外學術機構、營運機構、其他鐵道相關機構之技術合作及交流 。

九、其他有關鐵道規劃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