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 ( 99 年 06 月 23 日)
第3條
本所設下列各課、室:

一、業務課。

二、供應課。

三、總務室。

四、人事室。

五、會計室。

六、政風室。

各課、室掌理事項,依照本所組織條例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