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觀光局辦事細則  職掌 ( 91 年 09 月 25 日)
第8條
本局秘書室職掌如左:

一、文書收發、繕校、稽催及檔案管理事項。

二、關於印信典守事項。

三、工程之定作、財物之買受、定製、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事項。

四、辦公房舍之佈置、清潔、安全及節約能源等管理事項。

五、工友、司機、技工管理事項。

六、財產之登記、增置、經管、養護、減損等管理事項。

七、現金、票據及有價證券收付、移轉、存管及帳表之登記、編製等出納 管理事項。

八、員工住宅輔購、文康設備等管理事項。

九、本局業務會報資料準備、記錄等相關事項。

十、辦理本局事務管理工作之檢核事項。

十一、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。

十二、其他不屬於各組、室職掌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