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 權責 ( 79 年 12 月 15 日)
第16條
科長承長官之命,處理本科業務,其權責如左:

一、主管業務之策劃、擬議、推行等事項。

二、重要計畫及文稿之撰擬。

三、主管業務之接洽、協調及有關會議之參加。

四、文稿之初核。

五、所屬人員工作分配、督導、監督等事項。

六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