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子反應器設施委託檢查辦法  ( 94 年 03 月 10 日)
第9條
檢查技術主管或檢查技術人員,有怠忽檢查任務或作不實之檢查報告者, 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,要求受託人限期改善或終止委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