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 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實施 ( 103 年 01 月 29 日)
第14條
前條參加契約之內容,應包括下列事項:

一、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七款所定事項。

二、傳銷商違約事由及處理方式。

三、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二條所定權利義務事項或更有利於傳銷商之約定。

四、解除或終止契約係因傳銷商違反營運規章或計畫、有第十五條第一項 特定違約事由或其他可歸責於傳銷商之事由者,傳銷商提出退貨之處 理方式。

五、契約如訂有參加期限者,其續約之條件及處理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