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 經營管理、市場與產品之開發 ( 105 年 01 月 06 日)
第25條
主管機關為增進中小企業經營效率,加強其競爭能力,得輔導中小企業共 同從事生產、行銷、採購、運輸及合作開發技術與研究發展等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