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  薪給 ( 98 年 11 月 27 日)
第10條
本公司至年度終了結算,以實際營運結果和當年度用人費率計算用人費支 付限額,當年度用人費如有結餘,在不影響年度營運目標、預算盈餘及繳 庫盈餘情形下,得按人員服務績效及貢獻程度發給獎金。

前項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,由本公司訂定,並報經濟部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