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監察人設置辦法  ( 85 年 04 月 24 日)
第3條
本公司董事會置董事九人至十五人;置常務董事三人至五人,由董事互選 之;常務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,並由經濟部報請行政院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