鹽務人事規則  免試升等 ( 35 年 00 月 00 日)
第82條
在未屆彙保時期,倘有空缺,亟待遴員升補,應以代理為限,戊等以上代 理案件,應呈請鹽務總局核准,戊等及以下者,由各區照章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