鹽務人事規則  代理及補償 ( 35 年 00 月 00 日)
第59條
代理人員,按照規定,於考試錄取後,可以升充者,應自考試之日起補實 ,但考取科目須與代理職缺性質相同,並與本規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相符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