鼓勵民間參與省水技術研發獎勵辦法  ( 106 年 12 月 29 日)
第3條
本辦法獎勵項目以下列各項技術為限:

一、創新、改良或整合省水標章管理辦法所訂省水標章產品之技術。

二、研發建築物雨水貯留工程及設計評估相關技術。

三、研發家庭用水節水監控、管理及設備。

四、研發商業用水節水監控、管理及設備。

五、研發工業用水節水監控、管理及設備。

六、研發農業用水節水監控、管理及設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