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 導水及送水設施 ( 92 年 12 月 03 日)
第50條
導水渠最大流速不得超過每秒三公尺;最小流速應考慮所導送原水含砂及 水量變化情形後決定,原水含砂時,不得小於每秒三十公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