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 檢查範圍及細目 ( 92 年 12 月 03 日)
第9條
興辦人辦理之水利建造物檢查分類如下:

一、定期檢查:蓄水及引水建造物例行性平時檢查或防水及洩水建造物之 防汛前檢查。

二、不定期檢查:指水利建造物遭受一定值以上之地震、洪水、豪雨或其 他事故後立即辦理之特別檢查。

前項第二款所稱一定值及不定期檢查之重點,應於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之安 全維護手冊內分別訂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