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 檢查範圍及細目 ( 92 年 12 月 03 日)
第13條
前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潰壩緊急應變計畫應包括下列內容:

一、受災區域範圍、疏散路線與地點。

二、緊急通知程序。

三、居民疏散與安置計畫。

四、人力、材料及機具動員計畫。

五、其他必要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