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
檢查範圍及細目
( 92 年 12 月 03 日)
第13條
前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潰壩緊急應變計畫應包括下列內容:
一、受災區域範圍、疏散路線與地點。
二、緊急通知程序。
三、居民疏散與安置計畫。
四、人力、材料及機具動員計畫。
五、其他必要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