旱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 ( 99 年 12 月 24 日)
第6條
旱災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: 一、農田受災救助金:由農田耕種人具領。 二、魚塭受災救助金:由魚塭養殖人具領。 前項耕種人或養殖人,非土地所有權人者,須檢具合法使用證明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