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利法施行細則  總則 ( 105 年 09 月 13 日)
第2條
本法所稱地面水,指流動或停瀦於地面上之水;地下水,指流動或停瀦於 地面以下之水。但水道內河床下非飽和層內之伏流水屬地面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