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字標記管理規則  認可 ( 103 年 09 月 05 日)
第30條
認可試驗室應具備之資格、條件、申請程序、評鑑、認可有效期間、撤銷 、廢止及相關管理事項之規定,準用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。

前項認可試驗室之檢測領域及其特定要求,由標準專責機關公告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