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
認可指定試驗室及商品或管理系統驗證檢驗規費
( 106 年 11 月 14 日)
第19-3條
溫室氣體查證檢驗規費,依下列規定計收:
一、審查費:每件新臺幣一萬元。
二、評鑑費: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。但評鑑時間未達四小時者,減半計 收。
三、證照費:證書之核發,每件新臺幣二千元;證書之補發或換發,每件 新臺幣五百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