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條
認可指定試驗室檢驗規費,依下列規定計收:
一、審查費:每件新臺幣一萬五千元。
二、評鑑費:試驗室評鑑、複評或追查,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。但評鑑
時間未達四小時者,減半計收。
三、證照費:證書之補發、換發或加發,每份新臺幣五百元。
國際電工委員會電氣設備符合性測試及驗證體系 (IECEE CB SCHEME) 之
國家驗證機構 (NCB) 及驗證機構試驗室 (CBTL) 之登記,依下列規定計
收登記費:
一、每一國家驗證機構 (NCB)、:新臺幣三萬二千元。
二、每一驗證機構試驗室 (CBTL) :新臺幣一萬二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