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
( 103 年 06 月 10 日)
第7-1條
出進口廠商下列登記事項,貿易局得予公開,任何人得至貿易局之資訊網 站查閱:
一、中英文名稱。
二、中英文營業地址。
三、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。
四、電話及傳真號碼。
五、出進口資格。
出進口廠商得將下列事項,自行登錄於前項貿易局之資訊網站:
一、網址。
二、電子郵件地址。
三、出進口產品項目。
四、其他有助於商業貿易活動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