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  ( 103 年 06 月 10 日)
第7-1條
出進口廠商下列登記事項,貿易局得予公開,任何人得至貿易局之資訊網 站查閱:

一、中英文名稱。

二、中英文營業地址。

三、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。

四、電話及傳真號碼。

五、出進口資格。

出進口廠商得將下列事項,自行登錄於前項貿易局之資訊網站:

一、網址。

二、電子郵件地址。

三、出進口產品項目。

四、其他有助於商業貿易活動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