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併購法  租稅措施 ( 104 年 07 月 08 日)
第46條
公司與外國公司進行合併、分割或依第二十七條、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一 條第三項規定收購財產或股份者,第三十九條至第四十五條之規定,於該 公司適用之;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,於該外國公司亦適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