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利法施行細則  附則 ( 106 年 04 月 19 日)
第90條
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
本細則修正條文,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九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六 年五月一日施行者外,自發布日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