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 社區土地開發興建 ( 99 年 12 月 28 日)
第4條
前條經備查之開發興建計畫由管理處或分處開發興建時,其細部開發興建 計畫由管理處或分處自行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