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廠管理輔導法  登記及設立許可 ( 103 年 01 月 22 日)
第11條
工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於設廠前取得設立許可:

一、依法律規定,設廠應經工業主管機關許可。

二、基於工業均衡發展、資源合理利用或節約能源等政策,經中央主管機 關公告應經其許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