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  ( 106 年 06 月 05 日)
第7條
主管機關得檢查廠商之簿冊及場所,廠商不得規避、妨礙或拒絕。

檢查方式採不定期抽查,由主管機關或其委託、授權之機關、團體派員抽 查,其檢查重點如下:

一、生產用料日報表及月報表。

二、原料及成品進出倉帳冊。

三、交易單據及簿冊。

四、輸出入等相關證明文件。

五、生產製造及貯存場所。

主管機關或其委託、授權之機關、團體派員進入工廠及營業場所時,應出 示證明文件。

廠商規避、妨礙或拒絕檢查時,主管機關或其委託、授權之機關、團體得 請當地警察機關協助辦理檢查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