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 洞道內設施之裝設通則 ( 106 年 10 月 24 日)
第300條
除本章規定外,洞道內供電及通訊設施之裝設,應符合第九章至前章規定 。

第301條
若供電或通訊設施在洞道內使用之空間為非合格人員易進入者,或供電導 線未符合第九章至本章電纜系統相關規定時,其裝設應符合第三章至第八 章相關規定。